为什么搞艺术的比搞技术的挣钱
不得不承认,艺术是需要炒作的。
在木雕行业里,很多国内顶级的大师其实雕刻水平真的不如民间的匠人,15年的时候朋友跟我们工作室买了很多作品,然后转手卖给了大师,大师附上自己的证书落款,价格就翻了上百倍。
但匠人的要求是吃饱饭就行,对这些事情早已习以为常。
艺术作品有唯一性,也就是稀缺性,可以说千人千面。技术之所以叫技术,就是因为可复制,需要的是可标准化可规模化,且技术有升级迭代的需求。艺术过个百年回看叫复古,技术过个百年回看叫落后。没有了稀缺性的东西何来议价和炒作空间呢?
当然艺术家出一个多难,技术的可复制性让普通人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。
学艺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!投入非常大!我们看到的挣大钱的艺术家都是经过很多年的积累才有今天的收获!但是还有很多学艺术的搞了几十年还是很清贫!因为学艺术的如果你没有名气,你的作品再好也挣不到钱!至于要有名气的话,那就要靠机遇和运气了!相对来说技术要好学点!挣钱也快一点!所以说搞艺术挣钱只是小部份!大多数只是精神层面的充实!
其实这个问题也不能这样分析,搞艺术的,特别是大师级的,一年也出不来几个作品的,艺术作的市场价格是比较高,但是作者真的拿不到那么多钱的,后面经过收藏家们反复的炒作才上亿的价格,但是这个价格已经不是艺术家能控制的了,冷军的近视就几千度,一辈子能画多少幅精品?搞技术的的搞得好,申请专利,也是高收入的,特别是技术大拿,这个就不用多说了,那么多的汽车厂家搞技术的,搞得好一样赚钱。
技术一般是用于创造物质文明,是普遍规律的体现,是知识的归纳。
艺术一般是用于创造精神文明,是特殊规律的体现。是文化的结晶。
但两者也是统一的:
因为,艺术的创造过程从来离不开技术的应用,同时也是技术创新化的归宿。
同样,技术的应用不仅是艺术创造的灵感来源,同时也是艺术商业化后的结果。
特殊规律是需要捕捉的,不仅需要大量技术作为功底,而且还需要特殊天赋以及被人发现的机会和运气。
普遍规律是需要掌握的,不仅需要长期学习实践积累,而且还需要科学归纳以及实施应用的平台和运气。
所以一句话:
创新化的技术是一种艺术,商业化的艺术也是一种技术。
就以唱歌为例吧,从法律上讲:一般原唱工作是艺术,一般翻唱工作是技术。但有时翻唱也能成为一种艺术,如果翻唱者加入了自己的特质声音并有幸遇到了被人发现的机会,那么翻唱也会成为艺术。这次李代沫就是抓住了“好声音”的机会,利用他那高辨析度的声音翻唱的“我的歌声里”为大多数人接受而成为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“艺术”,反而没几个人知道其原唱人曲婉婷的名字,更没有几个人买她的唱片。
至于说到待遇差别,很显然,艺术创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“待遇”一定高于技术运用,这是很合理的,但同时技术创新化后的“待遇”也一定高于商业化后艺术的“待遇”。
劳模工匠的科技成果转化有什么困难
劳模工匠的科技成果转化可能面临以下困难:
1. 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:劳模工匠在自己的领域内可能非常优秀,但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可能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不清楚如何将技术转化为商业化产品或服务。
2. 技术成果保护难:劳模工匠的技术成果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。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,防止被侵权复制或盗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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