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电视台有什么领导他们享受公务员待遇吗
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,省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合并,重新组建省广播电视台,作为直属事业机构归口省委宣传部管理,级别正厅。也就是说,省广播电视台的台长和总编辑是正厅级领导职务,其班子成员即副台长、副总编制为副厅级领导职务。在干部级别上,与同级的省级机关部门平级。因此,像省广播电视台台长、副台长这样的干部,有实力有助力随时可以调任省直机关或地市党委政府任职,从事业编置换为公务员身份,享受公务员待遇。但在转换身份前,无论是省台的班子成员还是中层干部,只能按照事业标准发放工资,不执行公务员待遇。换言之,省级广播电视台的领导是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的。
不过,到省级广播电视台中层以上即处级以上级别的干部,有没有公务员待遇,其实差距不大,无非是少了车补而已,其他公务员该有的待遇他们都有,而他们有的待遇,公务员则不一定有。比如说绩效工资,电视台是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是有广告经营收益的,这部分收益电视台可以拿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发放给员工,基层员工拿5000,中层一般是拿基层员工的1.3-1.5倍,到高层领导基本上是基层员工的2倍甚至更多,除此之外还有年终绩效奖,这部分是大头。这意味着,省级广播电视台的台长、副台长除了拿财政的工资外,还可以拿收益的绩效奖励,相当于拿双份工资,一年拿个四五十万是分分钟的事情,比公务员要高多了。如果按照公务员标准来发工资,很多奖励就不能拿,反而收入减少了,他们才不干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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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电视台基本都属于差额拨款或全额拨款、自收自支类型的事业单位,正常情况下,台领导不会享受公务员待遇。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,台主要领导就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。
1、台主要领导由省广播电视厅(局)副厅(局)长或其他领导人员兼任的。
2、台主要领导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或其他领导人员兼任的。
省电视台是事业单位,整合后有的更名为“融媒体中心”,有的保留省电视台机构名称,不过都改变了隶属关系,由原来的文广局直属管理,改为了由宣传部直属管理,成为舆情宣传的主阵地。
无论是电视台,还是融媒体中心,都是真真正正的公益类事业单位,既不是党政机关,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,因而其领导是管理人员,实行管理职级待遇,为管理三级或者管理四级。电视台也是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,有记者、有编辑等专业技术等级类别。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允许管理班子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员,享受职称待遇,如果是从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干起的,有高级职称,可以选择享受职称待遇。
也就是说,电视台的领导可以享受管理职级待遇,也有可能享受职称待遇。但是,由于岗位所限,而且党政机关领导不能兼任事业单位负责人,因而无论从哪方面来讲,都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。
我个人认为,省电视台应该是事业单位。那么,有个别的、也可能是有些领导有是从行政岗位转过来的,所以,有的因为某种原因,工作关系保留在原行政单位,这样就会出现有人享受公务员待遇的情况。
现在一些电视台都实行了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管理,台领导也都跟着挣绩效工资的,不是公务员的工资。
我也是一知半解。希望能给您一点启迪吧!
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台长
万春梅
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、台长万春梅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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