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家仔细看一看‘家’和‘冢’这两个字,它们很像,区别就在于那个‘点’摆在什么位置。这就像家庭建设一样,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,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。”总书记曾经用“家”和“冢”的比较,形象深刻地阐明了家风的重要性——家风失守就可能毁“家”成“冢”。
“家”是生命开端、生活的希望;“冢”是生命的终结、生活的破灭。两者笔画相同、字形相似,却因一“点”不同,而导致字义天差地别。正如那些“失缰落马”的腐败党员干部,只因没有做好这一“点”,就完全改变了人生轨迹。又值一年月圆时,中秋节马上就要到了,在这个阖家团圆、充满温情的节日里,我们更应思考,如何守护这份圆满,让“家”之“点”始终立于正确的位置。
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。”家,不仅是一种情感牵挂,更是一个人安身立命、修身立德的精神起点。家风犹如家庭成员的精神纽带,是道德品质的世代积累,是嘉言懿行的代际沉淀,流风余韵,代代不绝。然而,奢靡之风盛行之处,往往也是贪腐之风炽盛之地。某些领导干部淡忘了入党初心,沉迷于奢侈享受,久而久之,便沉溺其中,无法自拔,最终身败名裂。
这样的例子,在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中屡见不鲜:有的“夫妻”联手贪腐,有的“父子”共同作案,还有的“兄弟”齐上阵,将公权视为私器,将家庭变成“权钱交易所”,最终落得个夫妻双双受审、父子同戴手铐、兄弟狱中过“团圆节”的下场。正所谓“一人不廉,全家不圆”,家风不正,终致全家沦陷,教训深刻。
党员干部的家风直接反映其作风,折射着党风政风。因此,以廉洁家风涵养党员干部良好作风,不仅是道德要求,更是政治要求、纪律要求。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明确提出,党员要“廉洁齐家,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”;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也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措施。这些制度规定,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然而,制度虽严,执行才是关键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将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,既要严格约束家人,也要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言传身教,以身作则。中秋、国庆等节假期间,往往是“人情往来”的高峰期,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发期。一些别有用心之人,借“佳节问候”“迎来送往”之名,行送礼吃请之实,企图通过“感情投资”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“点”虽小,却重“千钧”。面对这些糖衣炮弹,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,坚守廉政“纪律门”,尤其在涉家属的违规违法行为、“擦边球”行为上,不当老好人,不做糊涂事。对亲属子女要求高一点、严一点,才能将“家”之“点”立于正确的位置,把家建成温馨幸福的港湾。
家是最小国,国是千万家。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从家庭做起,坚守家风建设的“制高点”,谨防“家”变“冢”。在这个即将到来的中秋佳节,愿每个家庭都能团圆美满,每位干部都能廉洁自律,让优良家风代代相传,让廉洁之风吹遍神州大地。(河北省辛集市 温含笑)